一、举办单位:天津精英赛鸽俱乐部
二、售环日期:2013年12月1日(可交款预定,售完即止)。
三、比赛时间:2014年6月中下旬或7月初(详随2014年市级竞赛规程) 。
四、比赛距程:400公里级别,放飞地为河南安阳(东经114度23分731秒,北纬36度12分722秒)。
注:凡鸽舍至施放地空距低于380公里(不含)者谢绝参赛。
五、奖励标准:
A组特比环序号:600001―600600(600枚)每枚售价600元。
冠军60000元、亚军30000元、季军30000元、第四至十名10000元,第十一至二十名4000元、第二十一至六十名2000元。
B组特比环序号:600601―602600(2000枚)每枚售价200元。
冠军20000元、亚军20000元、季军20000元、第四至十名5000元、
第十一至二十名2000元、第二十一名至二百四十名1000元。
A+B组综合团体奖:(从综合350名中录取,入围羽数多者为胜,羽数相同则以累积分速相加,分速高者列前)冠军10000元、亚军8888元、季军6666元、第四名1880元、第五名1666元。
六、特比环制式及佩戴方式(非常重要):
为防范参赛会员所顾忌的“复套环”现象,本届比赛仍将采用全国统一足环结合內插式铝质防复套特比环-并发售、备套方式,即-枚全国统一足环(特选号段)匹配-枚内径为7.2mm的防复套型铝质特比足环合并使用。该铝质环一端卷边,而另一端为平口,佩套时必须将铝环平口的-端插入统一足环的内环之中,使其卷边朝下,切记卷边应紧靠在鸽爪部位。因内环较细,建议将两枚足环置入后一并佩戴,并请把握套环时机。
七、竞赛办法:
1. 本场比赛入围鸽和指定鸽,以及主办单位认为有必要进行复检的归巢鸽,其参赛会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(以本会网站或电话通知为准)持赛鸽、掌中宝、竞赛报名单B联及环标证接受复检。经检测,凡赛鸽佩戴仿冒、复制足环,以及足环、内置环开裂、变形者均属违规,除取消比赛成绩外,将视情节追究其相关责任。凡以各种借口拖延时间甚至拒绝复验者,其成绩裁定无效。因此,要求参赛会员留意网上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。
2. 本场比赛实行有限“伯马制”,即在有效报到期内(放飞当日日落后半小时内),有效报到鸽必须满足三户、三羽(含)以上条件时,伯马制方为成立,所余奖金由伯马鸽主均分;反之,当有效报到鸽未达三户(羽)时,伯马制则不能成立,其归巢鸽依名次仅获取相应奖项与奖金,剩余奖金则由上笼鸽均分。遇当日比赛未有赛鸽报入时,其全部奖金由上笼鸽均分。
3. 本场比赛限制空距低于380公里(不含)以下会员参赛,否则,比赛成绩无效,购环款也不予退还。因此,欲购环者必须通过本网站“空距分速自测系统”自行测算适格后,再决定取舍。
4.鉴于电子扫描设备已在本市应用多年,其安装、调试、操做、设备性能此类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已被大家所熟知。因此,基于防范АВ棚(延迟上传)的需要出发,本场比赛要求名参赛者务必在赛前自行检测设备性能,确保报到顺畅(必要时洽供应商或厂家进行维修与更换)。比赛、报到期间遇电子扫描数据不上传或上传时限超过电子踏板计时30分钟及以上者(网络系统故障除外),其成绩不予确认,责任自负。
5.凡鸽钟(掌中宝)走时与标准时间不符者,主办单位将视情节予以纠误排除后,按标准时间重新计时;遇鸽钟电能不足而影响报到上传者,其责任自负。涉嫌舞弊者除取消成绩外,还将追究相关责任。
6.比赛期间遇疫情、灾情、重大交通意外以及政府禁令等不可抗力因素时,比赛可因应解除状况延期或无限期推迟举办(指定鸽赛做退款处理,购环款则不予清退)。延期举办的比赛当不改变比赛性质和奖金额度,购环者也不得以赛季变更为由而提起异义。
7.主办单位有权调取鸽钟(掌中宝)检验,其检查包括鸽钟有否开盖、开封、计时准确与否,以及人为改动迹象。除此之外,主办单位认为必要时,将有权决定剪取赛鸽膀条之羽印(羽毛)进行技术鉴定。此举的目的是排除疑点,还原事实真相,给参赛会员一个清白。对此,涉查会员不得抵触,也不得以影响下一场比赛为由拒绝复检。
8.凡购环者均视为对本规程的接受与认可,履行规则是竞赛举办单位与参赛会员共同的责任。
9.为确保公平及安全起见,本场比赛只设市鸽会一处集鸽点位,不再另设分集鸽点,也不建议代交鸽方式。
10、特比环遗失、损坏不予增补。
11. 未尽事宜依照《天津市信鸽协会2014年竞赛规程》相关规定执行。
2013年11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