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恒歆赛鸽养殖中心2016年首届春季比赛规程
主办单位;山东恒歆赛鸽养殖中心。
本届比赛无论集鸽多少规程不变,100公里训放结束后交费,并上手探视.
监管单位;由山东省惠民县信鸽协会监放,和恒歆公棚监赛委员会监管,监管单位;必须在决赛前5日
入住公棚,监赛委员会成员在鸽友中选拔100公里的8名18名28名38名48名监放180公里每关比赛以此
类推。
一、参赛条件。
1、凡承认本规程的国内外信鸽爱好者均可参赛。参赛鸽须是28-60天龄健康幼鸽,必须佩带国家或地
区信鸽组织承认的2015年正式足环一枚。
2、参赛鸽由公棚统一接种疫苗,已接种疫苗的必须在交鸽时主动说明。
3、参赛鸽主将幼鸽交入主办单位后,本规程即为双方合同生效,双方应遵守合同条款。
4、每羽参赛鸽、参赛费600元。饲养费,200元,共计每羽800元人民币和等值的外币,100公里训放
完毕,按实际存棚羽数交费及上手探视 。
5、100公里训放结束后参赛鸽主7日内必须交清同一名下所有赛鸽的参赛费,方可参加比赛,如鸽主在
规定时限内未办理交款手续,则视为鸽。
主自动放弃赛鸽所有权,主办单位有权作任何处理。按100公里归巢羽数鸽主自行编组,并将编组确认
单传真至本公棚。未编组和未传真者,
本公棚视自动放弃,公棚有权按电脑自动编排顺序编组,编组一经确定,不能更改。
6、交鸽时交够8羽具备团体资格,,每8羽为一组,超过8羽另分组(即ABCD…组)。
7、团体赛名次计算方法:决赛500名内归巢羽数多者为胜,同一组别必须入围2羽以上(含2羽)。如
果羽数相同,按决赛第一羽获奖名次前者胜。
8、双关鸽王奖:将同一羽参赛鸽在预赛和决赛中的名次相加,如果双关名次相同,按决赛获奖名次前
者胜。
9,未交纳参赛费的赛鸽,由裁判组当场清出。
汇款方式: 农行:622848 17318 7930 2817 边雪霞
建行:6227000 15326 0085 352 边雪霞
工行;62122 6040 8002 375934 边雪霞
四、交鸽时间及地点。
1、收鸽时间:2015年6月20日至12月30日(节假日不休息)
2、收鸽地点:山东省惠民县恒歆赛鸽养殖中心。
3、参赛鸽可运至、山东省,滨州市,无棣县和惠民县,长途汽车站请提前与本公棚联系接收。
办公室电话:0543--5317988 传真:0543--5317988
接鸽电话:18206588974 季先生 15954344364 张先生。
五、录取名次、奖金分配,放飞地点,比赛时间2016年4月至5月中旬。
第一关 热身赛 (180公里山东东阿):冠军、4000元、亚军、3000元、季军、2000元、4—100名各
奖
1000元。前三名颁发奖杯一樽。
第二关 预赛(280公里河南濮阳):冠军:1万元、亚军、6000元、季军、4000元、4—100名各奖
1000元、前三名颁发奖杯一樽。
第三关 决赛(480公里河南郑州):冠军、8万元、亚军、6万元、季军、4万元、4-10名各2万
第、11-100名10000元。101—500名各5000
元 。
前10名发奖杯一樽。
团体奖:冠军3万元、亚军2万元、季军1万元、4-20名各5000元、前十位颁发奖杯一樽 。
双关鸽王奖:冠军 1 万元、亚军 1 万元、季军 1 万元,4—10名各5000元,前三位颁发奖杯一樽。
六、加站赛规程,480公里结束后出台。
七、竞赛办法。
1、严格执行中国信鸽协会下发的《信鸽竞翔规则与裁判法》《中国信鸽公棚竞赛管理暂行规定》及
《山东省惠民县信鸽协会管理暂行规定》。
2.清棚及所有比赛裁判员由监赛单位委派(包括国家级裁判在内的裁判组)参加各项赛的监管,并随
车监督比赛开笼放
飞过程,监放人员每天每人补助。300元。
3、比赛如遇恶劣天气,公棚有权顺延调整比赛时间,及时通知鸽友并在本公棚网站上公布。
4、不设伯马制,有效录取时间(开笼至次日19:00时止),名次未报满,剩余奖金由决赛上笼鸽均
分,已获奖名次鸽不参加均分。
5、在交纳参赛费结束后至决赛,为了赛鸽体能需要正常家飞和路训,在此期间飞失或病亡的赛鸽属自
然淘汰,本公棚不负责赔偿。
八、参加拍卖的获奖鸽及迟归鸽处理办法。
1、决赛获奖鸽前500名参加拍卖,拍卖收入60%归鸽主,40%归公棚。未拍出的获奖鸽凭参赛卡按起拍
价的40%领回。迟归鸽凭参赛卡免费领回。
2、拍卖前所有获奖鸽奖金凭参赛卡领取,否则不能领取。
3、集鸽起至比赛结束,期间如遇禽流感或不可抗拒的因素,以政府法令为准,取消比赛。本公棚只收
每羽200元饲养费。剩余参赛费退还鸽友。
4、决赛后举行前500名颁奖拍卖大会,时间地点另行通知。
九、其它事项。
1、本规程解释权属山东恒歆赛鸽养殖中心。
2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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